【如果可以選擇,你想成為殺人犯嗎?】

作者: 楊雅筑

分類: 親子教養

發表於: 2019/03/22 19:12:21


如果我們有選擇,你不想選擇好的那一邊嗎?

如果可以選,哪個父母想把自己的孩子養成壞的?

如果可以選,哪個孩子立定志願想成為殺人犯?

一、做壞事的就是壞人、做好事的就是好人?——過度歸因於個人的二分法

當社會新聞出現時,我們常常會很容易落入一種評斷是:「怎麼會做出這種事?這也太誇張了吧?」、「現在父母親都怎麼教的?」、「怎麼會有這種小孩?」、「就是現在教育這麼失敗才會這樣!」

這些評論其實都是非常二分法、且過度歸因於單一因素的評斷。

什麼是二分法?也就是非黑即白的、全好全壞的,例如:

「怎麼會做出這種事?」(譯:我不會做出這種事,壞人才會。)

「現在父母親都怎麼教的?」(譯:當孩子出現這種問題,父母親要負責,而且是父母親教壞了!)

「怎麼會有這種小孩?!」(譯:這個小孩是壞的!)

「就是現在教育這麼失敗才會這樣!」(譯:現在教育很失敗、很糟糕!都是教育失敗的錯!)

這樣的解釋似乎太過狹隘,彷彿人只能分成兩種:好人與壞人,事物只能分成兩類:「成功與失敗」。而好人與壞人的分野在於:做壞事的就是壞人、做好事的就是好人,但世界上的人們真是如此嗎?捐巨額善款的就是慈善家嗎?他不會心生嫉妒或仇恨而暗自設計他人?殺人犯就是壞人?他不曾也不會在他人有需要時給予他人幫助?或是他不會對他人心生憐憫之心?

除此之外,這些句子,其實都過度主觀、過度單一歸因,忽略掉整體的、環境的、文化因素的、脈絡的也就是鉅觀的觀點。

一個人之所以成為他現在的樣子、或做出某個行為,往往不能單就該行為做主觀的判斷,而需要去探索與了解他行為背後的原因。而人類的行為往往不是只有單一原因可以解釋的,光是從科學上就可以大略了解,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人文社會科學:社會學、心理學、人類學、社會心理學、行為科學?

但是,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卻很容易落入一種陷阱是:「一個人會做壞事,一定是他(整個人)壞掉了!」從單一行為就定罪的判斷。缺乏了一個鉅觀的觀點去思考:「他怎麼了?發生了什麼事?讓他最後做出這個決定?」嘗試去理解行為背後的脈絡。

二、一個人的養成往往仰賴整個社會才能完成——缺乏社會脈絡的觀點

一個犯罪事件的發生,往往反映的是整個社會的現況與問題。

當我們活在一個僅針對錯誤行為本身給予懲罰的社會時,我們也容易只聚焦在錯誤行為本身,而忽略掉一個人之所以成為現在你所看到的這一個人,過去有多少的經驗、記憶、與人互動的過程日復 一日、年復一年的積累以至於成為現在你所看到的這個人現在的樣子。

而這中間是經過了哪些社會化機制?每個人至少一生會經歷三種機制類型:從孩子出生的1.家庭、到2.學校、到3.社會。

社會化機制:家庭、學校、社會、(婚姻)。

雖然簡化為三種,但過程可複雜了,也會隨著每個人的環境、經驗而有劇烈的差異。

例如:一個缺乏功能的家庭,可能是缺乏照護、教育、經濟等各方面功能的,而你可以想像,當一個家庭缺乏照護時,孩子如何得到照顧?照顧可能包含:飲食、衣物、遮風避雨的房屋、生活起居照顧、交通通勤接送、寫作業等...更不要說情感關懷,包含的層面之廣,你可以依據這些不同面向拼湊出多種完全不同樣貌的家庭。

而當一個孩子出生在缺乏照護功能的家庭時,光是食衣住行無法獲得溫飽,一個餐風露宿的孩子、不知下一餐在哪的煩惱,從何談起追求課業成就這件事?

有的孩子過程中可能會經過其他機構,例如:社福機構、矯治機關、政府機關,也會隨著每個人出生的家庭環境、社會資本不同而有所不同,例如:出國留遊學、交換學生、學術研討會、進修工作坊等等。而有的人缺乏社會資本時,他不只沒有這樣的資本,反而更需要用自己的時間與勞力去交換獲得基本教育,例如:工讀,而工讀金通常是最低薪資單位,需要用大把大把的時間去獲取,這是一個雙倍的損失,當別人在出國留遊學、參加學術研討會、進修工作坊(為自己加分)時,他不只沒得到更好的教育機會、卻只能耗費大量的時間成本在獲得基礎的教育機會,很多時候這種孩子也不容易得到好的評價,他們可能成績平平或成績不好,當他們嘗試努力要變好時,身邊也容易出現:「啊妳不用讀書啦!你以後就是跟你老爸老媽一樣啦!」、「幹嘛讀書?反正你那麼笨!」、「唉唷!你在讀書喔?你吃錯藥喔?」,這樣的評論導致這些孩子在試圖追求課業時,有多一層面的困難,有時有的孩子可能屢屢在這樣的數落、嘲笑、諷刺、惡意對待中,而真的放棄課業,當這種放棄課業、輟學的情況真的發生時,我們卻很容易說出「這種孩子就是不學好!」、「一輩子撿角!沒路用!」的評論,而非常大程度的忽略了這過程當中弱勢/家庭功能缺失孩童所面臨的劇烈困境。

有的孩子幸運一點,或許會遇到一個接納關懷的老師,而在教育過程中獲得平等的、新的機會。

有的孩子狀況不好,經過矯治機關有可能變好、也有可能讓情況變得更糟,經過學校也是,況且學校也會因各縣市環境、民風、資源而有所不同。

三、教養孩子需要一個村莊的力量——不可忽視的層層社會保護網

當一個孩子面臨基本需求無法滿足時,他要如何去突破生活困境?特別是他有可能同時面臨更多家庭困境時,或許你很難想像,在台灣的確存在這樣的家庭,為何基本需求難以滿足?或許也可能有照顧者本身的困難,例如:沒工作、酗酒、收入不穩定...

為什麼會有這些困難?可能來自於教育程度不高、沒有一技之長...

我不是要責怪這些失功能的照顧者,而是我們能不能換個角度去看見和思考「為何照顧者本身會有這樣的困難?」你可以想像一個人在什麼樣的環境下長大、成為現在的模樣的嗎?

為什麼教育程度不高?沒有一技之長?

如果他本身從小被對待的方式,就沒有機會讓他受教育?或是獲得最基礎的溫飽,這個孩子要怎麼求生存?他可能在很小的年紀就開始面對社會的殘忍:「我必須想辦法活下來」

為什麼一個孩子要想辦法活下來?

你可以猜想到一個孩子可能會面臨什麼樣的家庭環境嗎?

照顧者的收入不穩、暴力、虐待、酗酒等...你有沒有發現我一直重複?我在跳針嗎?不!這是社會的現實情況,有太多的社會學、心理學研究發現「階級複製」是的的確確真實存在的。他真實的限制是:一個人之所以成為現在的樣子,往往與他所擁有、所存在的環境有很大的關係,特別是一個必須仰賴他周遭環境、周遭大人所長大的孩子時,而一個有限的環境、所能提供給孩子有限的資源時,孩子所能拓展的能力往往也是有限的,因為他們可能往往還有更多現實上的、急迫的困境需要先面對,

例如:在暴力虐待、或是餐風露宿的環境下先想辦法生存下來等,那哪來的餘裕讓他可以有好的(情緒、身心)狀態、好的資源(經濟)去獲得教育?而教育是目前台灣文憑主義至上價值中,相對而言較有機會可以促成階級流動的方式。當一個孩子沒辦法獲得教育時,就容易落入無法找到較好的工作機會,也就無法擁有較好的經濟來源的循環裡。

有句話說:「一個孩子往往需要一整個村莊的人的照顧,才能長大」

我非常認同這句話。

我上述的例子,往往不足以形容這個現實社會中努力在底層角落求生的人們的處境,這僅僅是牛毛一角而已。

有多少人願意去理解:

殺人犯的一生如何演變至今?

路邊的街友曾經有過什麼樣的經歷?

一個受暴婦女為什麼不離婚、不離家?

這不是一篇定罪、咎責的文章,因為我們的社會太習慣「歌功頌德」(頌揚成功)、「殺雞儆猴」(懲罰錯誤),我們也會覺得每個論述似乎都要找到一個方向去咎責或是褒獎,以獲得抑制犯罪、引導正途的功能,但獎賞與懲罰真的有用嗎?長久而言對一個社會健康養成,真的能達到互相照顧、共好的方向嗎?或是指向一個驅惡避苦(非實際上趨惡避苦之意,而是驅趕邪惡與底層的人)、弱肉強食的,只留下好的、有用的、強權的菁英主義社會。

我常常想,其實每個人身而為人在世,最基本的需求,不就是:自我價值感與歸屬感嗎?而一個人若覺得自己有價值、有用、覺得自己是被喜歡的、是好的、被看重的、有歸屬感的,他何須用「犯罪」的方式,來滿足這些基礎需求?

若他連最基礎的需求,都需要這麼用力的達成,你何來談超越自卑?

社會平等不只是顯現在給予每個人平等的機會與資源,也是在日常生活中,怎麼換上一副鉅觀的眼鏡,給彼此更多的理解與慈悲,才有機會在日常生活中落實我們對於每個人的尊重、平等與接納。

很多時候,當我們在日常中可以給予彼此尊重時,其實也在落實一種給予彼此的肯定與看見:「我認同你、你是有價值的」(自我價值)、「我在乎你、你是屬於我們的一份子」(歸屬感),當一個人覺得自己是有用的、有歸屬感的,不就更容易帶出正向的影響嗎?讓我們一起,成為他人生命中更美好的改變。